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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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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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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房屋***如何赔偿-黔江区房屋-房屋***赔偿标准

产品编号:927627769                    更新时间:2019-09-21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房屋房屋

【案件前言】

中国当前正处于发展与机遇并存的时期。作为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问题是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问题和瓶颈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利益的保障,而农民利益突出体现的就是土地利益。在这之中,是对被农民直接权益的处分,因此,保证在过程中被农民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律师

【案件背景】

“湘江北去,橘子洲头”,家住湖南省长沙市的张先生等人,是长沙市某区某社区经济***的成员,在长沙市某社区拥有合法土地。在2008年,张先生等人所居住的某县某村因长沙市区划调整,归属了长沙市某区管辖,张先生等人本以为是简单的区划调整,但谁知,随之而来的消息使人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张先生等人所在集体经济***的土地将被征用为国有土地,紧接着张先生等人的合法土地就被不明不白的“征收”了。

【京坤支招】

经过了漫长的和艰难的***后,毫无进展的张先生等四十七人决定上京,聘请******律师,用***的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于是乎,张先生等人找到了征***领域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张先生等人的是***过硬、业务极其熟练的臧云律师,臧云律师从事***职业十余载,长期专注于***和行政***案件,擅长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协商谈判等多种综合***措施维护被***人的合法权益,为被***人争取利益化。先后代理了大量的行政***案件和******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臧云律师在认真分析相关材料后,决定接受张先生等人的委托,帮其讨回应有的合法利益! 北京***律师事务所?

【办案过程】

办案辑: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审批不实

首先,臧云律师在2014年指导张先生等人申请***信息公开,以求得知是谁审批的征收事项。通过信息公开途径,在2014年4月29日张先生等人才得知湖南省于2008年6月12日作出《湖南省农用地专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8】政国土字第504号)(以下简称504号审批单),该审批单将张先生等人所在集体经济***的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但之前张先生等人从未见过预公告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实的事实。

办案第二辑: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错误审批!

在臧云律师的缜密分析下,湖南省作出的504号审批单实体和程序***,了张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公民人或者其他***认为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张先生等人依法具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于是张先生等人于2015年向湖南省申请了行政复议,申请撤销湖南省作出的《湖南省农用地专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8】政国土字第504号)。

长沙市某区作为第三人在本复议***下达《第三人擦是参加复议通知书》(湘府复三字【2014】16号)后,***房怎么补偿,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书面答复意见和报批的相关材料。北京******咨询

办案第三辑:复议审查,撤销504号审批单!

经复议***查明:2006年9月15日,原某县作出《关于(某县2006年度第3批次***统征建设用地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复》,同意原某县国土资源局在某镇某村范围内征收土地作为统征建设用地。2008年2月26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某县通政建设(某国土所)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认为用地项目符合土地管理***定的土地征收审批条件。2007年11月,原某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经原某县、长沙市审核同意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了该用地项目的相关报批材料。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农用地转用地、土地征收的有关条件进行审查后报批湖南省人民府。2008年6月12日,湖南省作出了504号审批单。该审批单批准的是某县统征用地(某国土资源中心所)用地项目,被用地单位为某镇某村,共计征收土地0.8327公顷,无农用地转用。北京***律师

省国土资源厅和第三人长沙市某区在行政复议期间都未能提供发布预公告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交被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确认的证据。

臧云律师提出,根据《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文【2004】28号)的相关规定,原某县在向湖南省报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后应履行将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事项告知被的农民和将拟征土地相撞的调查结果交被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确认的义务,但无证据证明原某县在报批前履行履行了发布预告和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交被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确认的义务。也即无证据表明原某县有效地保障了被农民的知情权。省国土资源厅在对该宗地的征用报批材料审查时,把关不严,在报批材料不符合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符合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法定条件的初审意见并报湖南省批准,违反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文【2004】28号)关于“要将被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的规定。北京的***律师

原某县在报批前,未依法履行发布预公告和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等法定义务,违反了报批法定程序,省国土资源厅在对504号审批单的报批材料审查时,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款(三)项的规定,复议***湖南省作出了湘府复决字【2015】第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湖南省作出的《湖南省农用地专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8】政国土字第504号)。

【复议结果】

湖南省于2015年6月2日作出湘府复决字【2015】第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湖南省作出的《湖南省农用地专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8】政国土字第504号)。北京******律师

【律师说法】

本案中张先生等人经过***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程序,在京坤臧云律师的协助下***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臧云律师提出: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与发展的物质载体,是农民的收益来源。但是,土地征收制度的不完善,加之农民自身知识、能力的不足,导致农民知情权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想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就需要通过***途径拓宽农民知情的范围,完善知情的渠道,方能促进农村***的合法有序进行!

附:湖南省行政复议决定书




房屋房屋




根据福建省以闽政地〔2019〕680号文批准的莆田市木兰大道华亭段《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西许村、油潭村、园头村集体所有土地合计31.6903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003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31.6906公顷。莆田市城厢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被村集体的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物荔枝、龙眼平方米已投产55枇杷、柚、香蕉平方米已投产35芒果、石榴等杂果平方米已投产25荔枝、龙眼株大苗、中苗、小苗15、10、5枇杷、柚、香蕉株大苗、中苗、小苗10、8、5芒果、石榴等杂果株大苗、中苗、小苗8、6、4其他地上附着物 按照《莆田市***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附件2、3、4、5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和方式

(一)房屋征迁安置以户为单位,采取***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凡被征迁的主房为一层平房的,按建筑面积另加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为二层的,按建筑面积另加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征迁安置条件:按莆政综〔2013〕10号规定执行。

(二)选择***补偿方式的:除按被征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安置作价补偿金。

(三)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每户按被征迁主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超出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给予***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被征迁房屋分别为一层、二层或三层的,分别按1比1.3、1比1.1或1比1的***安置比测算安置面积。临时过渡期限内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补助费。




【案件背景】

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的松嫩平原的某市,是历史文化名城。而世代生活在这里的何先生也是一身悠然自得,得因于家里承包的一片林地,所以生活的也是富足安乐。他时常念叨这样的土壤条件和气候,房屋******怎么补偿,不种种东西总是可惜。但在2012年的一天,何先生接到通知,自己的林地要被征收。在一系列公开的规划、报告等文件中,何先现了后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于是何先生决定聘请***律师帮助他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北京的行政***律师

经多方打听,何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京坤团队的主任,律师——李吏民律师。在简单交谈后,何先生放心的将案件委托给了李律师,随即李律师便与团队研讨出了一系列的***方案。

【京坤风采】

辑:通过信息公开,引出背后批文

李律师首先协助何先生向某市发展和改革申请了信息公开,以便搞清楚此次的是为了怎样的建设。很快在2014年的2月,市发改委向何先生公开了某发改审【2013】10X号《某市发展和改革关于御名苑A号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以下称《批复》)。而何先生依法承包的林地正是在市发改委作出的立项许可范围内。

但是经过对这份批复的分析,发现此《批复》的漏洞十分明显。北京行政***律师?

第二辑:申请复议,望修复《批复》中的巨大bug

在收到信息回复的当月,李律师针对此次公开的《批复》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申请了行政复议。李律师认为某市作出的立项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严格审查报批材料,其实体和程序均***,应当依法确认被申请人立项许可具体行政行为***。

本希望省发改委能依法决定,维护何先生之合法权益。但是2014年9月3日何先生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错误地维持了市发改委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告知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

第三辑:起诉如此严肃,却被冷漠对待

面对这样的复议结果,李律师来不及批判,只能再次拿起***的向前行进。于是在收到复议决定的两天后,李律师就帮助何先生向某市某区人院提起了行政***,将某市发展和改革搞上了法庭。本是等待公正的审判,却把一场希望之旅变成的空想。北京行律师

原来,在某区人院收到何先生的起诉材料后,不仅没有也没有作出不予的裁定。本以为市发改委与省发改委“”,没想到连区也淌到浑水之中,模糊公平正义。

第四辑:果断控告又起诉,区仍旧久拖不立

在无奈之下,李律师向某市某区检察室提出控告。控告事项有:一、区人院收到控告人起诉材料后在法定期限内即不又不出具书面裁定调查处理,并追究法官、庭庭长、庭主管院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人进行处分;二、指令某区对控告人的起诉受理。李律师认为某区及其相关法官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更是对法治的亵渎。北京的行政***律师

随后李律师又向某区提起了行政***,而2015年7月1日等来的却是不予的裁定书。

第五辑:明确上诉出击,终受理

收到不予的裁决,好像是被搭理了,可是与无闻不问差别并不是很大。问题还是没有被解决,不是被搁置就是被搁浅。但是李律师并没有气馁,随即向某市中级提起上诉,在李律师充分的准备和精湛的辩驳下,在2015年9月30日某市中级作出了(2015)某立行终字第XX号行政裁定书,撤销此前不的裁定,指令某区对本案受理。北京行政***律师

第六辑:前行路上再添波澜,结果不如人愿

在终于等到了案件受理后,本是有着更大期盼的何先生又被浇冷水,房屋***如何赔偿,是直接令人冻住的冷水。区在受理案件之后,无视李律师呈交的证据材料,无视市发改委程序实体均产生错误的《批复》,在一味袒护下认为此棚改项目,潼南房屋,是重大民生工程,市发改委本着落实棚户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的原则,作出《批复》,而《批复》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终作出了驳回何先生***请求的。北京行律师

第绝杀:拒绝兜圈拒绝徘徊,简单粗暴直达目标

面对来之不易的受理和相应无法接受的,李律师知道路还是要继续走,而上坡路永远都不会轻松。再次调整策略也帮助何先生安定下心之后,李律师向某市中级提起了上诉。

首先李律师指出了一审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认证错误,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其中包括市发改委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瑕疵;市发改委提交的《某市某物流园区I-B-A-C-1地块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审查意见》无法证明项目符合规划条件;市发改委提交的《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某苑小区建设项目的函》不可作为作出《批复》的依据。其次李律师还指出了市发改委所作《批复》没有事实依据,属实体***,包括《批复》中立项审批时间与建设时间相矛盾;《批复》中建设单位不具资质;该《批复》没有资金来源。***后李律师更是完整的指出了市发改委所作《批复》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包括该《批复》在立项过程中没有通知何先生;建设单位没有向核准***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该项目在立项时没有附具必备材料;建设单位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能对其进行立项;该《批复》没有向社会公布。

李律师所指的桩桩件件无一不是一审里存在的致命伤,李律师不仅严谨的作出归纳一一指明,更是进行了详细的展开论述。北京行律师

【胜诉】

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是句再通俗不过的道理,但是用在何先生和李律师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而且强调多少遍也深足够。在李律师的精心准备和精彩辩论之下,我们终于迎来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在2016年的3月9日,我们等到了某市中级的行政裁定书,市中院认为一审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作出了撤销一审,发回重审的裁定。

简单的两行裁定,却有着沉甸甸的分量。它的背后隐现着无数的心血和坚持。是李吏民律师的坚持成就了这一刻的胜利,是何先生的信任才让李律师更无畏的前行。

其实坚持到底是每一个京坤人都具备的品性,因为所有人都深知在行政***中坚持的意义,更加知道在这一份坚持之下带给当事人的意义。北京行律师事务所

附:黑龙江省某市中级行政裁定书



房屋***如何赔偿-黔江区房屋-房屋***赔偿标准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房屋***,土地征收,行政***”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李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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